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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秋林  发布日期:2023-11-13 查看:28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校属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助力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及教学成果奖申报,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3〕2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包括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2023年度,拟面向校属有关学院评选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入选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相应授课教师或教学团队自动认定为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再单独申报。
二、申报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须具有高级职称。
(二)申报范围。以全日制研究生的必修课为主,适当兼顾能够持续开出的选修课和其他类型研究生的必修课程。
(三)申报条件。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须符合《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见附件1)有关要求。
三、学校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1.学院组织申报初评。各有关学院组织2021及2022年立项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附件2)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见附件3)及《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并从中初评产生推荐申报项目,推荐申报限额(见附件5)。各有关学院须认真组织并采取措施确保申报条件达标、申报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学术不端行为。初评结果须由所在学院在官网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
2.学院推荐报送。各学院被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我校研究生质量工程管理平台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chaoxing.com))提交《申报书》及相应支撑材料,各学院负责人进入管理平台审核后推送至研究生院。
(1)《申报书》(附件3)及相应支撑材料,均需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纸质版须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XX(课程名称)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2)《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市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表》(附件6),Word版及盖章纸质版(1份)。
材料由各申报学院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研究生院推荐报送。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至市教委。
四、学院报送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学院报送截止时间: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明德楼B栋524室;电子邮箱:pykzlg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徐芳,62789093。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2.2021及2022年立项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
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
4.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5.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申报限额
6. 市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表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6-26至2023-07-0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