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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芳    发布日期:2024-12-30    查看:21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校属有关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45)的有关要求,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为申报主体,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学院应按照《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详见附件1的要求,结合自身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不足,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培养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培养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申报原则支持与考核政策

(一)申报原则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依据各学院申报意愿各具备申报条件的专业学位点已有培养基地数和学生人数比例现有联合培养基地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分配申报限额(详见附件2学校结合重庆市教委要求、我校“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及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目标择优推荐立项建设的基地

(二)支持与考核政策

市教委和学校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由申报学统筹解决,具体资助金额由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个基地的建设经费不得低于10万元/年。

学校将基地建设情况纳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市教委对基地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地认定为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的,撤销基地称号。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

基地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3),由学院按照申报限额推荐至研究生院。

(二)专家评审

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评审,并将拟推荐立项的基地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学校推荐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向市教委推荐。

(四)市教委审核

市教委结合我市研究生教育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和重点,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基地,经审核批准的基地将获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称号。

五、申报材料

本年度材料提交及审核采用系统管理模式学院推荐的基地负责/学院管理人员登录https://pglearning.kypt.chaoxing.com/在线填报及上传申报材料/学院审核

录入路径为: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工作台——在线申报

登陆方式为:本人学习通账户及密码或学习通APP扫码登录

同时学院需提交至研究生院如下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及提交材料

1. 《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3word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版3)。

2. 《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4word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版1份)。

六、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学院系统审核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2024111517

联系人:徐芳,联系电话:023-62789093,电子邮箱:pykzlgc@163.com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2-02至2024-12-3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