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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芳  发布日期:2025-06-06 查看:13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校属有关学院: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为学科带头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鼓励与行业或企业专家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教学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明显的原创性和实用价值;已有一定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基础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合理。
2.申报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案例库建设。
3.每位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在通过结题验收前,负责人不得新申报案例库项目。
二、申报要求与范围
申报案例库项目的选题范围及基本原则须符合《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修订)》(附件1)的有关要求。
案例库建设范围包括适宜采取案例教学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案例库建设以专业学位领域为单位,内容应尽可能覆盖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附件2),适度照顾选修课程,避免案例过于集中于某一领域或极少数课程。
三、申报原则与支持政策
(一)申报原则
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在保证学校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全面覆盖的前提下,优先支持纳入重庆市重点学科建设名单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以及与学术学位相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案例库建设项目。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3。
(二)支持政策
学校对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指导并将案例库建设情况纳入重点学科建设考评。每个案例库中应包含20个以上案例,立项后,学校一次性资助2万元/项。
四、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学院组织申报初评。
各有关学院组织项目申请人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学院对申报的案例库材料进行初评并按申报质量从高到低排序。各有关学院须认真组织并采取措施确保申报条件达标、申报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学院推荐、报送。
各学院在限额内排序推荐、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三)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公示、确定立项名单,如市教委组织开展市级案例库申报工作,择优推荐至市教委。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案例库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案例库建设名单。如市教委组织开展市级案例库申报工作,则在校级案例库内择优推荐至市教委。如立项为市级案例库,学校不再追加经费,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学院的经费统筹解决。
五、材料报送及系统存档
(一)材料报送
各学院需要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1.《申报书》(附件4)word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A4纸双面打印、勿胶装)。
2.《申报汇总表》(附件2)Word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1份。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62789093,邮箱:1399672926@qq.com
(二)系统存档
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后,各申报人登录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s://pglearning.kypt.chaoxing.com/上传学校盖章后《申报书》(附件4)存档。
材料上传路径: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工作台——在线申报
登陆密码为:本人学习通账户及密码或手机扫码登录
附件:1.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修订)
2.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清单
3.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限额
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通知公告)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30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6-25至2025-07-2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